都不让养!”
华十二笑着道:
“那是你妈不让养,现在我做主自然让养了!”
“对了,徐太浪你也认识,在咱们家住几天,我买了这只小狗就是防色郎,保护你用的!”
徐太浪听的好笑:“这么点小狗能.”
他说到一半反应过来:“不对,你说谁是色郎?”
过了几天,华十二有些纳闷,他的鬼吹灯已经上刊好几天了,怎么还没收到编辑通知他成绩的电话啊。
他干脆给报社打了过去,找到负责他的编辑询问。
对方告诉他,报纸销量没有明显变化,而且鬼吹灯还在社会上引起了一些负面影响,比如某报纸就在评论板块抨击这部,现在报社领导对这件事也有些犹豫。
华十二问是哪份报纸,对方说你买一份最近的江南文艺看看就知道了。
他放下电话就去街口把这几天的江南文艺报纸都买了回来。
果然在评论板块发现了一篇评论,标题触目惊心:
警惕鬼吹灯的三大毒害
副标题:论盗墓文学对青少年的腐蚀性影响
文章里引经据典:
“.这种美化盗墓贼的,简直是在教唆犯罪!尤其胡八一用罗盘分金定穴的细节描写,堪比犯罪教科书”(引用自华东师范大学某教授)
“.主角公然炫耀‘摸金校尉''传承,这是对文物保护法的公然挑衅”(省考古研究所研究员点评)
华十二看完之后笑了,正愁没人关注呢,他用座机给姑苏日报打了过去,找到他的编辑。
“我觉得有争论这是好事啊,能让更多的人关注到我的作品和贵报的报纸啊!”
在编辑懵逼的表情中,华十二笑着说道:“给我安排个专栏,我要亲自回应!”
第二天,姑苏日报就刊登了一封公开信(署名:梅长苏)
“某些专家说我在教盗墓?那三国演义是不是在教造反?水浒传是不是在教杀人?红楼梦是不是宣传乱搞南钕关系,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活在过去呢?
他洋洋洒洒在报纸上喷了五百多字,赶上一篇小作文了。
隔天对方回喷:狡辩!梅长苏在偷换概念!
与此同时,其他报纸立刻跟进:
法制周刊讨论‘文学创作与法律边界’
青年报发起‘该不该禁鬼吹灯’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