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糟糕的名字。”
它两只前爪在我头上捣鼓一阵,把发型弄的乱糟糟,感到还不解气,在两个肩膀上跳来跳去,尾巴不停地扫我的鼻子,我哈哈一笑,从丹田提气,运起身法按照记忆中的路线,朝安迪的位置快速赶去,惹得白狐又一顿尖叫
过程中走岔几次,这让白狐嘲笑不止,而且还遇到了安迪大叔那条失踪的猎狗,可惜见到它时已经死了,从身上残留的能量来看,是被我制伏的那个家伙干的,妈的,真是饥不择食,连狗都不放过,考虑到狗肉不错,抱起尸体连忙赶路。
这次,我学聪明了,威逼着白狐指路,这才回到目的地,远远看到安迪大叔手持猎枪,双目戒备周围,忽然,‘呯’一声,这混蛋开枪了,然后他朝开枪的方向跑去,欣喜地看了看猎枪叫道:
“哈哈,真是把好宝贝,瞧瞧,我搞定了个大家伙,噢,天呐,它起码有几百磅,该死的,怎么搬回家去?我得去喊人帮忙。”
临近时,我才发现,他是在跟吉米说话,旁边一头肥壮的野猪躺在血泊里,整个脑袋被猎枪打爆。
我停下身,将猎狗的尸体随手一丢,又把背上的戴维斯叔叔放下来,并给他输入一股元力,转眼间,他幽幽醒来,睁开眼看到我和白狐,吓得黯然失色,立马连滚带爬躲开,磕磕巴巴地喊道:
“混蛋,我记得你们,想干什么?快滚开!我我有猎枪。”说完在身边寻找起来。
ps:不好意思,今天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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