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它崭新的时刻,也不见得有多锋利。
金手指,或者说外挂?
前世看过的小说里往往用这些词来描述。
或许也因为这个金手指,他自然而然的掌握了这个世界的语言。
利用这一点,被送到这边后的短暂时间里,林默通过旁听以及简单的询问了解到了有关这个世界的一些信息。
首先,这是个存在超凡力量的世界。
有天赋的人通过锻炼和学习技能,能够成为“职业者”,获得强大的力量,但遗憾的是,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这样的机遇和天赋。
无法成为职业者的普通人,大多便只能通过从事生产养活自己,或者给有钱的老爷们打工。也有些会选择刀尖舔血,成为冒险者,去和那些低级的魔物拼命,以赚取赏金。
收入虽远不及正式的职业者,比起当苦力打工还是强了不少,代价就是随时可能丢掉性命。
——而这也正是他接下来将要做的事。
讨伐哥布林并不像战争,派出大军前往清缴——事实上像是罗兰镇这样的小镇也根本没有那么多军队。
就算真有,以那些绿皮矮子贪婪残忍,却又狡猾胆小的特性,一旦发现人类大军,立马就会全部缩回森林深处,难以追击。
等到大军退去,又立马出来,继续劫掠物资和平民。
作为临近洛兰之森的边境小镇,罗兰镇的人们早就总结出了对付这些家伙最好的方法。
那便是像冒险者们一样组成三到五人的小队,各自行动,这样既不会吓到哥布林让他们逃走,只要哥布林的数量不太多,也还能有不错的胜率。
经验老到的冒险者们会选择适合自己的队友,尽可能的提高团队的战力,但对于他们这些被征召的倒霉蛋来说,就没有那么多选择了。
林默抬起头,看向自己被分配到的队友。
两个胡子拉碴的大叔,正聚在一起小声的抱怨着什么。
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将剑紧握在手里,低着头不说话。
最后一个则是刚刚在他之后领到武器的青年。
那青年正抬着头四处张望,见林默看过来,龇着牙和他打了招呼。
“嘿,兄弟你的衣服看起来真酷。”
来自曾经世界的服装,在这个世界的确有些格格不入,幸好他没有穿什么奇装异服,还不至于被当做可疑的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