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种,是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这种精神病人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所以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种,是完全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大家应该知道,精神病患者只要配合治疗,多数还是可以控制的。”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时候,做出危害行为,是要付刑事责任的。”
“这种情况下,即便他能证明自己有精神病史,一样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是不予以减刑的。”
“第三种,是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这种情况是最复杂的,介于前面两者之间,这种一般就是从轻或者减刑。”
“那如果我们的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史,相关的医疗机构只能证明他有病。”
“具有犯案的时候,到底有没有丧失辨别行为的能力,这个要根据案发时候的情况做判断。”
“我们还是来举个例子吧。”
“张三疯了,什么都不知道,每天拿着刀舞来舞去,也不知道这个很危险。”
“疯起来连自己的头都能砍下来,那他这种情况下伤了人,负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韩飞前面说的三种情况。
这种就是第一种,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懂了,是这种完全控制不了自己的,才不用负责。”
“可是如果是家人没看好,家人负连带责任吗?”
“这种人还是送医院吧,对大家都好。”
“之前我就看到新闻,儿子有病,父亲去拦,结果父亲没了。”
“虽然可以理解,但是还是觉得好可怕。”
“严重的话,真的不能自控。”
……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怡宝堡 作品《我只是在普法,你说我法外狂徒》第一百二十章精神病为什么不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