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一样,王崇古的政策效果不佳,那说明还要继续加码。
举人不愿意去这些地区,其中还有一个原因也是怕一去不回。
所以苏泽认为,必须要约定“三年之期”。
“三年考满,任职期间政绩中上者,优先调回他省选官任用。”
当然,光是这样,吸引的举人也不会太多。
“优先调回”本身就是比较含糊的说法,只不过比其他举人拥有优先权,但是富庶省份的好职位永远都是稀缺的。
所以苏泽又加了一句:
“凡出任此缺,请恩准考满后再参与恩科。”
大明举人做官后,就自动放弃了参加贡试的资格。
在不改变贡试的情况下,准许这些在偏远地区任职的举人,再获得一次参加贡试的资格,这等于给了他们一次学历晋升的希望。
“已举人入仕的,也可以自请调往任职,同此恩例。”
已经选了好地方做官的举人,同样可以用这种方式再获得贡试资格。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太大优惠,反正贡试也要考试,等于去这些老少边穷地区任职,可以保留参加贡试的资格而已。
当然,以上的方法都是治标的办法。
等到了明末,九边的岗位已经被举人充塞,甚至很多举人想要给边关的总兵当幕僚都没机会。
大明的官位如果还是这么多,这增长的举人数量,很快就能填满空缺的职位。
所以还是要增加官员的数量,这就是中期疏导的办法。
苏泽又写道:
“命举人领垦澎湖,殖拓辽东,改土归流云贵。”
“殖拓地新设县治,即委举人任知县等县官实职。”
“再设海外学政使,授实官,秩同内地教谕,举人可应选。”
“殖拓新地和海外之任,限期六年,非大功不得迁转。”
这就是苏泽的第二步,将这些地区的官职拿出来,如果有举人愿意去,就可以破格授官。
但是为了防止一些人利用这个政策获得官身,也要明确说明必须要在这些地方干满两任,也就是六年,才能调回大明本土。
最后就是长期的办法了,苏泽就没有继续写了。
长期来说,就是推广吏科试,继续推动四民平等的想法,逐步取消举人乃至于整个士人阶级的封建特权。
这些自然不能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