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诸地,诸侯藩国十数、郡百十,又元勋功侯之家,或有因罪失国、或有无后绝嗣。”
“唯宗庙、社稷计,乃以此诏明告天下:古有田齐于稷下设学宫,乃有荀子、韩非等诸贤。”
“今朕欲法效古之善政,故兴科举,以文考探学子之才,择纳为士,助朕治天下元元。”
“凡汉之民,爵公士及上、户非商籍者,皆可于秋九月初五日之前,于长安丞相府纳名。”
“秋九月十五,兴科举文考,为国纳士”
未央宫宣室殿,谒者仆射第三次宣读过刘荣的诏书,殿试之内,却仍是静默无闻。
至此,这份被后世人称之为再举秋闱诏的诏书,便因为在朝议之上三读通过,而正式具备的法律效应。
从这一刻开始,考举,就不再是单纯的‘天子想要做的事’,也不是像去年那般,天子心血来潮搞出来的新鲜活动,而是‘整个长安朝堂都不反对,并且都愿意配合’的最高决策。
诏书三读通过朝议,待刘荣微微点下头,那封诏书,便被汲黯双手托举着,送到了西席的丞相窦婴面前。
——根据太祖高皇帝刘邦定下的规矩,天子诏主要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完全不关系到国朝大政,天子本人便可一言而决的‘小事’。
比如赐某人几匹布、几金,亦或是几柄御剑啦~
又或是打某人一顿板子,乃至责令某人闭门思过之类,就都属于这种‘小事’。
在这种小事之上,天子需要做的,就只是把自己的大致意图说出来,便会有尚书郎根据天子的意图草拟诏书,并适当润色。
再由天子过目、用印,便可以直接派个宫人,将诏书给受诏人送过去。
而第二种,自是切实关系到国政,甚至是关乎宗庙存亡的‘大事’。
在这种大事之上,天子,就没有‘朕不要你觉得,朕要朕觉得’的专断权了。
就拿这次,刘荣颁布的这份秋闱令为例。
早在去年第一次科举前,年幼的天子刘荣试探着放出了风,表示自己打算通过文考这一亘古未有的方式,为汉室选拔一批官员。
而后,确定舆论反应并不过于剧烈的天子刘荣,又专门往长乐宫跑了一趟,将自己的动机、目的,以及计划中的所有细节,都像如今汉家的实际掌事人:窦太皇太后进行了报备。
得到窦太皇太后默允,刘荣又转过身,打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