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人如沐春风,发生摩擦时总是以‘避免冲突’为首要重点,国际形象相对正面的国家,在遭遇无法预料的困难时,总是更容易得到其他国家的帮助。
反之,一个与邻里交恶,动不动就要起冲突、起摩擦,甚至三不五时要打一仗,待人待物傲慢、无礼,国际形象相对负面的国家,哪怕是被海啸给淹了,也很难让其他国家生出主动施以援手的念头。
这么说或许有些委婉。
那就换一种更直接、更直言不讳的说法。
——一个正义的国家,一个每有举动,都总是能让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站在正义一方的国家,会使得其他国家或主动、或被动的,不得不追随这个国家,从而自然而然的称为领导者、领路者。
而一个不正义,做事总是不考虑后果、不考虑对错,动不动就让自己陷进道德谴责的政权,哪怕武力再强大、财富再充裕,也无法得到其他国家由衷的追随。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国与国之间的往来、相处,几乎不受‘法律’二字约束。
法律的本质,是由统治阶级制定,为方便统治而推出,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的公约。
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法律的存在并非没有意义。
统治阶级,总是可以凭借自己所掌握的权力,让法律成为民众必须遵守,否则便要受到惩罚的铁律。
但在国与国之间,却并不存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这种关系。
两个国家,或许一强一弱,或许旗鼓相当。
但只要不是实力差距太大,就不可能出现强大的国家单方面制定规则,弱小的国家单方面遵守规则的情况。
究其原因,便在于一个国家只要不弱小的过分,就总是能具备撕毁条约、掀桌子的能力。
好比这个时代的汉匈双方。
——自有汉以来,一直到先孝景皇帝年间,前后五十多年的光景,汉匈双方之间的和亲友好条约,那几乎是三两年就要签订一次,而后被匈奴人单方面撕毁。
当匈奴人撕毁条约时,并没有某条法律,能治匈奴人一个‘毁约’之罪,汉家也同样没有能力,因匈奴人毁约而进行报复。
这种情况,别说是后世新时代的人们了——就连如今汉室的热血青年,也曾一度愤慨不已。
——凭什么!
——凭什么签好的合约,匈奴人说撕毁就撕毁?!
——和亲的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