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表华北局,全面领导昌平专区委员会工作,主持地委常委会。
2.负责贯彻执行组织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华北局的各项决议、指示在昌平专区的落实。
3.领导昌平专区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
4.负责昌平专区重要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建议和管理工作。
5.领导昌平专区统一战线、群众团体(工会、农会、青年团、妇联等)工作。
6.负责昌平专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经验总结。
7.领导昌平专区支援前线、巩固后方、维护社会稳定的核心工作。
陈朝阳同志立场坚定,富有革命斗争和根据地建设经验,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和组织领导能力。
华北局相信,陈朝阳同志一定能够团结带领昌平专区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克服困难,开拓进取,圆满完成党赋予的各项任务。
昌平地方委员会及所辖各县委员会须坚决拥护华北局的决定,自觉接受陈朝阳同志的领导,紧密团结在地委周围,统一思想,统一步调,为昌平专区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共同奋斗!
华北局组织部印章
部长:郑国栋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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