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这个能,为大汉赚钱最多的,正是科学。
所以这个继承人含金量更大了,一开始就没可能输。
文翁写的新时代的百家——副标题儒乃做人之道,科学乃治国之道没有别的多余的废话。
就是一点,把国,和人,分开来计算了。
文章之中,文翁大谈科技的厉害,是作为治国之道的唯一选项,必须要作为国策,甚至不是国策,而是国本,国根。
而儒蕴含的道德,辅佐以墨家和道家的思想,是做人的道理,所有人都必须学。
任何人都必须有道德,但国家选拔人才时,需要选择有科学能力的人。
而不学习道德的人,不配做人,所以根本不需要考核,全社会都应该唾弃没有道德的人,让他们成为过街老鼠,连做人都不应该做,更何况做官?
这可把儒家给架起来了。
这非常给面子了,都说到这份儿上了。
大家可以不做官,但是不能不当人啊,不当人那不是畜生吗?那不是禽兽吗?
给儒家这么高的地位,儒家还不满意吗?
然而,文章不只是把儒家给架起来了,然后还提带着把法家的地位给点了出来。
文章的原话,文翁写的是一个人的智慧能干多大的事儿,不是以最聪明的时候论的,而是以他最糊涂的时候论的。
一个群体的智慧也不是以最聪明的人作为标准的,而是以最糊涂的人作为标准的。
文翁还花心思的举了几个例子来论证这一点。
还真是,人一多,一凑在一起,就容易失了智。
所以文翁引出了他自己作为儒家的新观点一个国家的道德也不是以最高的人作为标准的,而是以最低的人能作为标准的。
我们大汉不能是一个宽于律己严于律人的国度,所以不能用最高的人的道德标准来制定法律。我们大汉也不是一个道德败坏的国度,所以不能去适应道德最低的人的道德标准。
所以,我们应该以一个比较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而在国家在社会形成一个稍微宽松但绝不能触底的标准作为道德的底线,也就是法律。
我们不能去适应一个道德败坏的人,所以,我们可以把道德败坏的人踢出大汉国民的行列。
文翁不愧是读春秋的,和其他儒生完全不同。
他没有上来就把儒家和法律划在一起,把儒家道德制度化,那